| 首页 -行业动态 -生活保健 -医药大全 -育儿宝典 -中医中药 -美容天地 -疾病-两性-中医-女性-避孕-养生-商城-社区-收藏 |
![]() |
|
| 网站首页 | 行业动态 | 中医中药 | 医药知识 | 生活保健 | 美容天地 | 育儿宝典 | 医药招商频道 | 健康社区 |
|
非法采供血被判十年刑
来源:中华医药 2005-10-28 08:00:00 作者: 点击:
|
|
轰动内蒙古草原的清水河县医院非法采供血造成艾滋病毒传染案,又一被告因涉嫌非法采集、供应血液罪,日前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 据介绍,1998年10月1日我国开始实行《献血法》后,从1998年10月至2000年11月,清水河县医院在不具备进行丙肝、梅毒、艾滋病毒血液检测条件的情况下,自采血液66人次。 |
|
| |
相关推荐 | |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